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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掏腰包”响应新政 此轮“汽车下乡”具有针对性

2019-03-05

不久前,发改委、工信部等十部委联合推出了《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司巡视员刘宇南指出,要以稳汽车消费来托住商品消费“大头”,并以农村消费升级疏通城乡消费联动增长的“链条”。

为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实施方案》中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或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适当补贴,带动农村汽车消费——此条政策也被业内称为第二次“汽车下乡”。

之所以有这样的提法,主要是此次促汽车消费的市场环境与2009年十分相似:彼时我国汽车市场受到国际金融危机波及,市场增速由2007年的21.83%下降到了2008年的6.7%,市场增量不足60万辆;在刚刚过去的2018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则呈现出28年来首次负增长,12月份乘用车市场综合销量更是直接跌破2015年水平。

不过,需要看到的是,与10年前不同,如今我国汽车市场规模已接近3000万辆,政策落实的难度将有所增加。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此次汽车促消费政策还处于纲领性、指导性阶段,各地实际执行情况还有待观察。此外,还是应在有一定财政支持、有明确实施规则的前提下,推进“汽车下乡”,促进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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